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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發生已有1年多了,那時懷第二胎正不舒服又天天趕著無法缺席的課程,只有通知政府單位處理,沒有另外做紀錄(當然那時候也沒開始寫網誌)。

這次寫出來希望給大家提個醒,拿到藥袋時再怎麼不舒服也要記得對一下藥物種類跟數量。

2017.05.06  因為重感冒去婦產科請醫師開感冒藥,藥局不在診所裡,而是對面一家小藥局。

因為身體真的非常不舒服,拿到藥當下也沒想太多,吞了藥就趕快休息睡覺。

大概吃了3或4天吧,某一次吃藥終於仔細看了一下內容物,這一看冷汗都冒出來,因為同一包裡有兩顆藥竟然長的一模一樣!?

匆匆開了其他包,發現每一包都是這樣的。

此時症狀剛好有減輕,但我完全不敢再繼續吃藥了。

ps. 當下以為只是巧合所以沒直接打電話問,沒想到直覺是對的......

 

2017.05.13 等到同一個醫師假日有診(非常難掛號),根據症狀請他再開藥,一樣到同一所藥局拿藥,這一比較下問題就出來了。

兩次的藥袋及藥名內容比較如下所示:

打星星的藥物部份是沒有問題的,兩次都一樣:

問題出在包起來的綜合包部份,從藥單上可以看到其實3顆藥裡面有2顆是一樣的。但兩次的藥物包外觀比較如下:

接下來是兩次的藥物包拆開分解圖:

此時真的可以懷疑藥局給錯藥了吧?

殊不知打電話給藥局,藥局說他們不會錯,還掛我電話(????)

打電話給診所,診所說那是藥局的問題他們不知道......

後來真的被掛電話氣不過,請公婆帶我回藥局理論,他們給了以下說法後,我請他們拿出進貨單給我看證明他們有進兩家藥廠的同一種藥物。

藥局老闆就直接大聲喊我有什麼資格管他們的進貨,更腦羞直接想把藥包收回去說我喜歡黃色的就再給我黃色的....(收回證物不就更有問題了嗎?)

其實只要藥局肯承認錯誤並告訴我這樣服用會不會有什麼副作用,我也不想走到投訴檢舉這一步。

但他們不肯承認。

後來打電話去政府單位,輾轉轉了很多電話,衛生局的承辦人員經過實際查證後確認他們給錯藥物,終於得到對藥局開罰的回覆。

對,就這樣結束了。

對於因為藥局疏失而吃錯藥的我,一點補償都沒有,如果想要對藥局求償,就要自己走民事.....

 

孕婦跟孩子的用藥都要很小心,犯錯難免,但犯錯後的這個態度真的很不可取。

還好跟衛生局的醫師確認這個藥物多服用的劑量不會造成不良影響,不然我就後悔死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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